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当事人被
行政拘留后,对
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
申请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如果异议请求通过的,行政拘留会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
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
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
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