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如何注销房产
他项权证?”问题回复如下:一般不可以房地产他项权证单独注销。如果
担保的
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应办理
抵押注销登记。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时,他项权证也会失效。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
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
抵押人收执。并向
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
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
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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