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没有签订也可以生效,当
贷款人提供借款给
借款人时,借款人也已经接受了借款的,此时虽然双方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的贷款合同,但是也认定为该贷款合同已经成立。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