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
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
仲裁申请书和按
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