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电动自行车出厂
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
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车
上牌需要提供的材料
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可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填写《申请表》,拍照、拓印,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车辆所有人有效的
身份证明及其
复印件;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核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