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起诉了,积极配合法院,是属于该法院
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
管辖异议,其次,看对方的
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
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
证据,将
答辩状及证据的
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
民法院,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
传票、举证通知书,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开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需要准备
1、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
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
代理律师出具
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