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得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侵占,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其他股东有权责令股东退回侵占的财产,如果不退回的可
报案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