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没有酒驾肇事
涉嫌犯罪的新规定,仍然按原
量刑标准执行。 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责或
主要责任的,涉嫌
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不负
刑事责任,但应负民事和
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
(八)》二十
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