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维修过后老板不给钱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
劳动者的
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
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
仲裁申请书(2份);
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
劳动合同,工资账单;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
(二)各地对于员工
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
1、有的明确指出了当日结清。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有的则可以延后结清,如《深圳市
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