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能是永久,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发生
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
租赁期限,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的。租赁
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