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需要
离婚男方不同意,由于无法达成共识,只能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予以解决。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求即可。
由于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提交感情确已破裂的
证据或证明尤为重要。但如果男方坚持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女方可以在不准予离婚
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
起诉离婚,法院或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