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是属于
劳动争议,不是公安机关
管辖的案件,但如果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