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
离婚男方拖着不离的
处理方式:
1、女方要离婚男方不离的,女方可以到
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则判决不准离婚 ;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要提供如下
证据资料:
1、本人
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等证明主体适格的材料;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例如,
家庭暴力致伤的
伤情鉴定书、
分居协议、
重婚登记记录等;
3、其他证据资料。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
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
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
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
起诉状;
(2)准备
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
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
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
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
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
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
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