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外遇,并不是因为男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女方不可以要求
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在
诉讼离婚中,向人
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
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但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如果在
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曾存在过错情形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