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
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
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
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
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
证据到当地劳动
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
仲裁。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