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日期是填离职日期的第二天。
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失业登记通知单》于15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
逾期两个月不到户口所在区(市)办理失业登记,其
失业保险待遇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