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2014年5月,在农*行大力支持下,农-行吉林省分-行顺应改革形势,在延边州开展了农村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农地贷”)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省36个县(市、区),累计发
放贷款2亿元,设押土地面积16.5万亩,不仅促进了
农村土地流转,而且加快了土地要素集聚。
2、“农地贷”突破过去农村土地不能
抵押的屏障,农民可以用家庭
承包或流转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取得贷款。“农地贷”的特点是方便、快捷、利息低、申请容易。一般农户申请“农地贷”,可直接拿《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县市(区)
物权融资公司
担保就可向当地农-行贷款,物权融资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农地贷”不仅可以按照土地面积发放贷款,贷款额度也大幅提高。试点中,**分行发放单笔最大额度的“农地贷”为100万元。为加速推进“农地贷”业务发展,延边州政府还规定,凡
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可得一部分贴息;“农地贷”不仅盘活农民手中的资金,还激活了农村土地的经济属性。
3、创新“农地贷”,对破解农村金融“瓶颈”,让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提供可行的路径。在试点过程中,吉林省分-行主要采取了一下举措:一,制定政策,出台新规。在总结吉林省分-行试点经验基础上,农*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先后两次批复,决定将延边州试点扩大到全省36个县(市、区)。2014年10月,吉林省分-行与吉林省农委联合制定了《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为开展“农地贷”试点搭建了政策平台。二,银政合作,推广试点。2015年3月24日,吉林省政府在梅河口市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权、
经营权证发放暨“农地贷”试点启动会议,标志着“农地贷”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开。在推广试点中,吉林省分-行积极完善相关要素和流程:“农地贷”投放对象主要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农地贷”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期间
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收入现金流的50%;自然人客户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可根据抵押土地经营权评估价格和抵押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