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途
撤诉的,可以以同一
诉讼请求再次
起诉,人
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
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如果
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
法律依据:
《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
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
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
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
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