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夫之妇以夫妻名义
同居,可能涉嫌
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
事实婚姻)。
重婚罪的
构成要件如下: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必须具有
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