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
遗忘物以及
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
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
由他人代管的,
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
贪污罪或者
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