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成功了交警一般没有责任。
复核会严重影响案件的结案时效,交警部门考核会受到影响。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
当事人或
代理人,对
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
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