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规定有多少
证据才能
刑事拘留。
但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
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
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
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
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刑事拘留的期限: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
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
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