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联系
受害人。
检察院一般会用电话通知受害人,征求受害人的意见,看受害人是否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
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
辩护人、
被害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