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
离婚了可以拿回来,或者说,
婚前财产从始至终都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
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想证明婚前财产的,可以有以下方式举证:
1、
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
房产证或
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
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
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
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
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
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
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
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
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