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退赃,当然有意义,积极退赃,可以酌情
从轻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在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
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
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
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
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四)
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