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
赔偿精神抚慰金,从一般意义上说,
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
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
利害关系人(如
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
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
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
赔偿金分配
纠纷问题。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
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
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