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游戏上的金币不算
盗窃罪。
一、在目前司法环境下,网络虚拟财产不宜纳入
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中“财物”的范畴,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认定为盗窃罪,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其他犯罪
处罚,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从而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并且
情节严重。
3、主观要件,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
犯罪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但希望获取这些数据的犯罪意图。
4、主体要件,本罪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