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不能任意撤销。
虽然赠与人具有任意
撤销权,但须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进行。交付后,不能再撤销。为了保护
公共利益和受赠人的信赖利益,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允许赠与人撤销的
赠与合同,即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