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的法院不一定会一次就直接判决
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连续
分居满两年的,则法院经过调解无效,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是第一次
起诉离婚也会判决离婚;如果双方不是因为感情原因分居,或者不是连续分居满两年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