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不能送吃的进去。
家人可以去探望,但带来的食物不能带进看守所,但可以给
犯罪嫌疑人送点衣物等生活用品,存点钱。
拘留所
羁押的是受
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
但拘留所保障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为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障拘留所里的人员
生命健康权,人犯
近亲属送给人犯的物品都会经过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
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
(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
(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