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不给
双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
劳动者被安排在中秋节当天
加班,则至少应有
三倍工资作
加班费;如果是安排在中秋节的其他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调休的,则至少应有双倍工资作加班费。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