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加微信沟通
律师平时开庭、看守所会见比较忙,开庭的时候,可以带手机,但是不能随便玩手机,这是对法庭的不尊重。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大部分看守所要求不让带手机,要放在门口的柜子里。所以,如果有微信,可以先加微信,打字沟通下。
二、一定
要约时间,去律所见面谈
经常有
当事人加我微信,第一句话就说,蒋律师,我这个事情很简单,你电话给我分析一下,然后给我讲了一个小时。
电话挂了之后,我就知道,他的事情肯定得不到好的解决,因为他自己都不重视,都不愿意来律所,怎么可能会有好结果。
为什么要到律所见面谈呢?因为要建立信任。将重要的事项委托给律师,不当面和律师沟通,不去律所看一看,首先是对自己事情的不负责任。
有的当事人,就有被介绍人欺骗的经历。没有见律师,没有去律所实地考察,仅凭介绍人的承诺,就把钱打给私人账户,既白花了钱,又耽误了事情。
三、要带着所有的
证据和材料去律所
在当事人来律所之前,我经常提醒,带上你能带的所有材料。但还是有人会忘带,这是不可取的。法律讲究客观,如果没有客观资料,法律分析很容易走偏。因为人的陈述,很容易偏离事实。
四、要坦诚相待
有的当事人自作聪明,说案件情况的时候,故意隐瞒。后来律师才发现,这会导致浪费了好多精力和时间,对结果会造成不利影响。有的当事人还在问问题的时候录音。我们律师并不害怕你录音,但是心理上会很介意。律师在帮助你分析案件的时候,你让律师不舒服,很容易影响对案件分析的全面性。有些话可说可不说的,如果你录音,肯定不会说。大家都很警觉嘛!你会想,我录音,反正你也不知道。实际上,律师肯定知道的,我们就是经常教当事人录音取证的,录音这些,只是取证的小伎俩。
五、签署委托,不吝啬支付律师费,是你着急解决问题的正确姿势
律师每年会有很多业务。如果你不付费就获得
律师服务,这是对其他付费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