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的建立是以
结婚登记为准的,所以户口簿不能直接证明双方有夫妻关系,但
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双方有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
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