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
证据,实
物证据的对称。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
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
当事人陈述等。
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
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