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禁止
侮辱他人的行为。针对发送短信实施
侮辱的行为,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规定对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相关规定并未明确以辱骂短信的数量多少作为
处罚的依据。因此,遭受他人侮辱后能否
报警的判断依据不是对方发送了多少条辱骂短信,而是在于是否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如果辱骂短信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的,即便短信数量不多亦可以进行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