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
处罚,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
不按规定检测或违背操作规定,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后果的,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2、本罪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
罚金,对
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