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时
租赁方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限届满,
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二、支付租金。如果有租金尚未支付的,则租赁方需要补足租金。
三、将租赁物
恢复原状。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四、对租赁物的瑕疵
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