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拒不
赔偿可以进行调解或
起诉。
如果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的话,首先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采取代为追偿的方式。如果不能够采取代为追偿的话,那么可以凭借
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法院来进行
强制执行赔偿。
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拒不赔偿的
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
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