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
债务仍然需要进行偿还。
公司在破产之后会由公司股东和相关人员成立
清算小组进行
破产清算,以清算之后的公司财产来
清偿债务。
所以
债权人要积极主地张自己的债权,公司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来清偿债权。
破产公司需要按顺序以
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
工资和
社保费用、
补偿金;所欠的
税费;普通的
破产债权。
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企业注销后,就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