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
当事人在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
(1)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
(2)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证明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3)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
胁迫、
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如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2.仲裁事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应当符合下面两个条件:
(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2)仲裁事项具有明确性法律依据。
3.选定的
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
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