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立案后到开庭的时限。
刑事立案到开庭应当经过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而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的规定,立案以后,人民法院要在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然后人民法院要在收到答辩状的五日内发送原告,然后要组成
合议庭或确定独任审判员。同时原被告还需要协商或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时限,一般会在三十日左右,且
举证期限最多可以延长两次。而且开庭前可能会安排
证据交换。一个案件需要开几次庭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应以查清案件事实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