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连带责任的比例是多少视情况而定。
1、一般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具体由股东所在的
公司章程约定,
未约定的,按各股东的实际
出资比例承担。
2、
公司设立时,股东
虚假出资或
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增资时,采用
虚假方式虚报
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
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
高管等对
公司债务承担
赔偿责任。
4、股东
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
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
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