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的转移占有,一般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发商有义务向
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与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
商品房,而具体到个案中的
商品房交付,就是指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在进行
房屋验收交接之时
开发商应当出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商品房竣工验收
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并按照约定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