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可以撤销申请书。在收到交管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复核期间,可以撤销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
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
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