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
房屋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三)当事人延迟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