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可以与家人联系,
拘留所会保障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但是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批准后则可以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原则上通话费用需要自理,一般被拘留人打电话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如果被拘留人的家人要会见被拘留人的,则应当携带有效的
身份证件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