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
起诉追究其
违约责任。
2、欠款属于
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一般不会坐牢承担
刑事责任的,例外只有两种情况,
3、如果
债权人去
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判决债务人如期给付欠款,债务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能力给付,可以对债务人进行
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
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
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