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
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在
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前均可以联系法官撤诉。
但是申请撤诉应符合一些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对没有
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提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
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须在人
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
审判人员对
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