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
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
强制拆迁。
拆迁裁决是强制拆迁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有拆迁行政裁决,才能进行强制拆迁。因此,在尚未行政裁决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被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
当事人代表;
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
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