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在
试用期不能随意开除员工。但是如果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的情形的话,被公司开除,在符合程序规范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给员工补偿的。具体的情形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承担相应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
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